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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品学兼优,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努力工作,有突出实绩,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班委成员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全体同学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各项考核达标,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市级、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标准参照省级标准执行。
三、 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在学校的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门会同教学科研部门和后勤部门组织进行,并吸收学生会有关人员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组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和各班同学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评选结果要在校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学校研究确定人选后,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可从教育局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字迹要工整,班级名称要标准,省级、市级双面打印一式3份、县级一式2份,由学校将登记表报县教育局职成科,报送时间:2008年5月8日前。
四、 评选要求
获得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应届毕业生,学校在推荐就业、升学中,应予以优先考虑。
评选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是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把关,保证这项活动深入健康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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