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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教委、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按照市教育局精神,现将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安排如下:
一、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已重新修改,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把握指南精神,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进行创作、评选,超过指南要 求的一律作废。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对动漫作品增加了获奖名额。
二、报送材料按照要求报送,电脑作品宁可少报,材料一定要齐全。
1、电子文档材料包括一至三级文件夹。包含一级文件夹名“2008年XX学校电脑作品”;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程序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三级分别命名为作品名称,内含参赛作品、推荐作品登记表和“作品创作说明”及作者照片等电子文档材料,并确保能够运行。
2、填写“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推荐作品表”。(附表1)
三、对推荐上报的电脑作品要求严格把关,杜绝抄袭现象。
四、报送时间:2008年3月7号前将所推荐的第九届电脑作品及相关材料按要求汇总后后县教育局电教仪器室。
五、机器人竞赛项目报送要求:
1、 机器人竞赛项目和竞赛规则按照“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执行。
2、 认真填写竞赛类项目“参赛队员名单”(附表6)竞赛类项目(组队)“报名表”(附表7),必须有队员签名和照片。2008年1月14日前报县教育局电教仪器室。
3、 机器人灭火竞赛项目:各县区按不同学段组别限额报1个队(每队限报1名队员,一名指导教师)。
4、 机器人足球竞赛项目:各县区按不同学段组别限额报1个队(小学组限报1名队员、初中组和高中组每队限报2名队员,每队限报1名指导教师)。
5、 全市机器人竞赛时间:2008年3月底4月初进行竞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定于2007年11月29日上午 8:30在县教育局合堂教室进行电脑作品培训。
电教仪器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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