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店头教委加强义务教育经费民主管理
为进一步严格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加强对学校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防止资金浪费,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店头镇教委按照县教育局要求,对义务教育经费实行阳光理财,民主管理。
按照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该镇教委制定了《店头镇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成立了民主理财领导小组。对学校财政预算拨付资金和学校的所有可支配资金,结合今后学校发展规划和当年自主发展目标和以往开支水平,编制详细财务开支计划,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变动。为确保学校经费预算保运转,谋发展,对结余资金开支实行长计划短安排,量力而行谋发展,重点围绕教学实验设备、信息技术应用、校园文化建设、德育教育、人员培训、教科研工作等方面进行投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切经济收支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办事,不得凭经验、老习惯办事。不得设置帐外帐,不得虚列支出,不得形成任何形式的回扣等商业贿赂。预算执行情况纳入校务公开,接受全校和社会各界监督,并列入年度对学校班子目标考核范围。
此项措施的落实,规范了经费管理,确保了义务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这种领导管理、群众参与、民主理财、校务公开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提高了全镇教职员工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增加了经费开支使用的透明度,促进学校义务教育经费的有效使用。(崔兆胜)
(阅读次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