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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合理分配教育资源提供了导向。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资源,使基础教育的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热衷于集中教育资源办好少数几所学校,使大多数学校与之形成了较大的差距,加剧了学校间办学条件的不均衡,降低了公共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促使各地在未来五年内调整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向,加大对未达标学校的投入,实现区域内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
《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了良好环境。当前,山东省正在大力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推动我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办学条件的标准化将使学校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成为可能。办学条件的标准化将大大缓解学校办学条件不均衡的状况,扼制择校现象,减少升学压力。办学条件的标准化,将使所有学校尽可能地站在同一起跑线线上,利于学校间展开公平、健康的办学竞争,促进基础教育的整体优化。办学条件的标准化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保障学校现阶段基本的办学条件,是维护受教育者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标准》的制定为学校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提供了标尺,是依法治教的具体体现。《标准》贯彻了国家法律、规范和文件的精神,汇集了各方面专家的智慧,凝聚了丰富的办学实践经验,是一个时期规划、设置、改造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根据《标准》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并落实基础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规划,制订《标准》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为中小学校自身发展提供了一把尺子,为学校谋划未来设立了一个标杆。广大学校管理工作者要认真研究《标准》,分析学校发展状况,提出对策,争取政策,克服困难,抓住机遇,使学校发展尽快步入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山东省中小学校建设步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相信在各级政府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完成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的目标,实现我省基础教育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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