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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1-27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刻把握《规范》的精神实质

1、《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是我省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基本准则,是督导评估中小学素质教育实施情况的政策依据,是我省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重要工作措施。贯彻落实《规范》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均衡分配和使用教育资源,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确保基础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是教育系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教育公平、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根本需要,是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也是一个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

2、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规范》的宣传工作。要积极协调当地宣传部门,充分发挥当地主流媒体的作用,并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全社会及学生家长宣传,让《规范》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组织中小学通过校园电台、电视台、校报校刊、校园网、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向广大师生宣传《规范》及落实《规范》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让全社会及广大家长、师生支持《规范》的实施,营造全面贯彻落实《规范》的良好舆论氛围。

3、各县区、各学校要迅速把《规范》精神原文传达到每一所中小学、每一位教职工及每一位教育行政干部,并通过举办学习班、研讨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抓好学习、讨论,务必使每一个基础教育工作者都能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完整、准确把握其含义,自觉在各自的工作中予以落实。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将《规范》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

4、各地要在抓好《规范》传达贯彻的同时,切实抓好《规范》的落实工作。要加强对落实《规范》工作的领导,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精力投入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要尽快制定落实意见,指导、督促所属中小学根据《规范》修订和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将贯彻执行《规范》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要增强落实《规范》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要立足于眼前,从纠正当前学校普遍存在的随意调整课时、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节假日加班加点等问题入手,切实解决好社会反映强烈的各种违规办学行为,建立起有效的《规范》落实机制。要按照《规范》的要求,尽快调整作息制度,确保从2008年春季新学期开学时执行新的学校作息时间。要定期、不定期对中小学贯彻《规范》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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